2012年8月20日,兰州新区获得国务院批复,成为全国第五个、西北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并被赋予“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 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战略定位。自新区获批以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紧紧围绕国家赋予的战略定位,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利用交通枢纽便利、土地资源充裕、环境容量大、用电用地成本低、科教和人力资源丰富等区位优势,以炼油产业为基础,以精细化工为主体,以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在兰州新区布局建设总面积达40平方公里的国家级现代石油化工产业基地。
为促进石化产业基地的发展,兰州新区石化园区规划先行启动约10平方公里的精细化工片区,位于兰州新区西北部,中川机场北侧,距中川机场约12公里,距兰州市区约90公里。
1、“零收费”及承诺制:除资源补偿费、损坏赔偿费、惩罚性收费和涉及中央财政分成的收费项目外,企业在合法投资、建设、经营各环节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零收费”政策,行政审批综合成本下降80%以上;企业按要求对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工图审查备案,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备案,质量监督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做出承诺后,即可自主依法开展设计、施工,审批事项减少60%以上,审批时限减少75%。
2.投资奖励:入驻新区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后,新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按照20%-120%的比例给予投资奖励。
3.税费扶持及奖励:在新区纳税的各类企业,新区财政以企业当年缴纳的各类税收新区留成部分为基数,按存量的11%-1 6%和增量的60%-75%给予企业税费扶持及奖励,其中“存量”指企业上年度缴纳税收新区留成部分,“增量”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新区留成部分较上年度增长部分。
4.生产要素补贴:入驻新区的石化项目,用电:0.36元/千瓦时起,水:2.5元/吨,天然气:1.8元/标方,除此之外,新区财政在物流、贷款、短期融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职工住房、社保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扶持、奖励和补贴政策;且除享受新区扶持和奖励政策外,仍按规定叠加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国家及甘肃省支持新区开发建设政策等。